通知公告

关于太原理工大学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2020年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3月02日 浏览:

关于太原理工大学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2020年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太原理工大学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力学实验中心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示范辐射作用,为更多教师和学生创新团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本中心将面向我校力学、机械、土木、建筑、材料、电气、矿业等相关领域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现将2020年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开放实验项目的选题应着眼于材料或结构中力学实验测试装置或测试技术的开发、力学实验方法的设计,以及力学创新实验项目的开发,应有利于力学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学生动手能力及创新思维的培养。开放实验项目应有明确的实验内容和可以考核的项目成果。

2.  本开放项目分为教师组和学生创新团队组两类。在教师组中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校在岗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在学生创新团队组中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必须是我校在读学生,且每个开放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一名。

3.  项目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4.  每个开放项目参与学生人数为5-8人。

5.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6.  项目名额:

本年度拟总共资助20项开放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项;一般项目10项,资助金额为0.3万元/项。

7. 经费使用要求

经费使用需按照申报预算严格执行,获资助的项目须依托实验室现有设备,报销经费只限于开放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图书资料费、耗材费等,不列支其它费用。

8.   项目成果:

项目应以力学实验测试装置实物、实验测试技术或方法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案,以及力学创新实验项目实物为最终成果,并鼓励发表相关教改论文。

9.  中期检查:

力学实验中心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实施进度开展检查,如果检查发现项目的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存在重大问题,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且,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实验中心开放项目。

10.  申报流程:

1)  拟申报人员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yongcun@tyut.edu.cn,并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至力学实验中心办公室(明向校区博睿楼D206),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

2)  力学实验中心组织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情况进行审核,经中心审批确定并公示后,开放项目正式立项,开始实施。

11.      项目验收:

1)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开放项目的实物成果、结题报告、学生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实验室开放项目记录表、实验耗材登记表、实验室开放项目成绩表等相关资料。

2)  力学实验中心在开放项目完成后组织结题答辩,对开放项目的成果依据成果的创新性、实际价值等方面进行考核。

 

请老师们积极申报,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李永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5235364517。

  • 附件【申请书模板.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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