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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教职工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12-27 | 浏览次数:

学院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本人的晋升、聘任、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经学校研究决定:从1225日起至2018110日对我校在编在岗人员进行2017年年度考核。

各单位接通知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年度考核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现就考核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各单位要结合考勤制度,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完成聘任合同任务指标等情况进行考核。

二、未经部门或学校批准私自脱岗、超假、超期等人员,被刑拘、逮捕、判刑或亡故人员,各单位以书面材料附原件一并报人事科。

三、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律用黑色墨水笔填写,被考核人意见栏内本人必须签名。被考核人意见栏内本人必须签名(日期统一签订为2018110日)

四、如本人不在学校,无法填写本年度考核登记表,系部中心所负责人须在“本年度思想和工作总结”栏内注明不在原因,其它栏不能空缺,由系部中心代填

五、考核表内所列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填“无”。

六、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主管领导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栏内必须注明不合格的原因。

七、校级领导由上级部门考核,不参加校内的年度考核。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进行考核。各位系部中心主任的考核意见由院长统一签批。

八、评优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不包括处级干部)的13%。

九、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每人填写一份,由人事处网页上的“相关下载”栏目里进行下载。此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十、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系、部、中心领导一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务必于201818日前将考核表及汇总表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附件1: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

附件2:年度考核相关说明

附件3:各单位评优分配情况

机械工程学院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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