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你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申报工作安排
来源:网络 | 发布时间:2015-03-05 |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

招生申报工作的安排

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充分体现指导教师招生意愿,保障优势学科发展,促进导师科研工作的开展,合理配置学科招生计划,实现研究生招生名额的优化配置,从2015年起我校开始实施导师招生申报制度。

招生申报制度以指导教师培养能力为基础,以指导教师科研能力为导向,在处理好学校招生总计划、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导师对招生名额的需求。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研校【20134号,《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规定(暂行)》的相关要求,请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效科研情况进行统计、审核和汇总,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指导教师申报招生名额。研究生院将依据统计结果,综合考虑生源情况、科研情况和学科建设等相关因素,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调剂、复试办法,并确定各培养单位的招生规模。

1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招生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在34日—311。导师填报有效科研项目、申报招生名额,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完成申报工作,学院须打印申报名单报送研究生院419房间。

2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年度招生申报工作通过“2012版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未申报的指导教师视为放弃本年度招生资格。具体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1.1 填报有效科研项目(导师)

1)满足科研基本条件的科研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纵向科研项目:结题时间在201461日以后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b. 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时间在201461日以后且项目经费工学累计达到20万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达到10万元,法学、文学、体育学、艺术学达到5万元的科研项目。

2)项目中既存在纵向项目又存在横向项目或者有多个纵向项目的,只填写1个有效纵向项目。 项目中只有横向科研项目的,可填写多个有效横向项目,直到进账总经费达到“有效科研项目规定”的经费为止。

3) 系统中所有填报项目均来源于科技处数据库,如果项目金额、起止时间等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科技处修正。导师可点击菜单“科研数据同步”修正科研数据后,再次填报。

4) 主管部门不是科技处的科研项目,导师须提供项目立项书,并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后交到研究生院419室完成审核入库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5无有效科研项目的导师直接点击按钮本年度无有效科研项目,再点击按钮 提交确认,开始申报招生名额 完成招生申报。

1.2 审核科研项目(学院|研究生院)

导师填报科研项目后,由学院和研究生院按照有效科研项目的认定条件完成审核。如果导师填报“无有效科研项目”,则该环节自动审核通过。

1.3 申报招生名额(导师)

在完成科研项目审核后,导师按照自己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申报招生名额,满足基本科研条件的导师最多可申报4个,其它最多可申报1个。

1.4 审核招生名额(学院|研究生院)

导师申报招生名额后,学院应综合考虑各学科科研情况、导师申报情况、学科相关制度和上一年度招生情况对各导师招生名额作出决定。

研究生

201534

 
 
 上一篇:安全文明停车倡议书
 下一篇:关于2014年度校科技工作部分学术产出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