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7浏览量: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17年免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 专业领域简介(不超过100字)

机械工程学院拥有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覆盖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承担着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设计艺术学、车辆工程、动力工程和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的学术型和专业型的研究生培养。具体专业介绍请浏览机械工程学院网站。

二、 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接收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型

30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型

1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型

30

085206

动力工程

专业型

2

085234

车辆工程

专业型

4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专业型

2

1305L1

设计艺术学

学术型

2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426),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CET≥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我校接收推免生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28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5、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

6、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并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五、复试办法及时间

1、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2、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复试地点:机械工程学院二层会议室。

特别注意:根据报名参加复试的人数和录取情况,可能调整复试时间,请申请者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机械工程学院网站的通知,或电话联系了解复试安排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1、申请者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1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632610202@qq.com

2、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学院依据申请者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3、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贾老师

电话:0351-60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