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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质量监控的通知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 | 发布时间:2016-10-10 | 浏览次数:

 

关于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质量监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做好质量监控工作,2015年下半年毕业答辩工作,研究生院要求如下,望研究生导师及时向学生传达。

1、在学期间科研要求

在学期间要求发表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省级(以上)期刊论文一篇(以上),已经录用但没有正式发表的论文,要出具出版社的录用证明及收费凭据。

2毕业前公共基础课清考安排

研究生院近期将安排工程硕士各门公共基础课的清考工作,具体时间地点,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所有申请办理答辩手续的工程硕士必须所有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

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

① 指导教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的论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② 本年度所有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必须经过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方可办理答辩手续。具体要求如下:所有申请答辩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按照《关于对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及规定》文件执行,利用指定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文字重合度检测,重合度小于20%的学位论文方可办理答辩手续,并且提供查重报告。

四、规范答辩过程

    1、答辩前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将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随机派工作人员对答辩进行检查监督。

1.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2人,其中有一名必须是工程硕士所在单位以外的企业专家一名),另有答辩秘书1人,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根据以上要求,2015年下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1030日前将电子论文、纸质版论文一本交到学院教科办,学院将对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论文质量评审。检查、评审不合格者,不予答辩。

 

机械工程学院

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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